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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以及《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审定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遴选各学科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学院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参加面试的教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面试质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评分记录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序号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一志愿专业代码

  一志愿专业名称

  1

  135200

  音乐

  135200

  音乐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专业课两门(不做具体要求)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我院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 复试比例

  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200%。

  3.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4月11日——13日

  复试地点:聊城大学西校区9号教学楼

  4.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5.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笔试(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方式为现场问答,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详细复试时间参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五)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项,既有专业笔试又有技能测试的考试,按照专业笔试50分,技能测试50分的方式计算。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排名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监督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考生身份、材料审核过程及复试过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0635-8238225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将会在官网上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复试相关工作。

  (四)回避制度

  学院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八、其他工作要求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35-8238917

  2.联系手机:18363598111

  3.复试事宜通过微信群通知。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4年4月2日

  

                                                                                                                                                                                                                                                                                      审核:潘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