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务处开展的2014年聊城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中,我院王海华副教授指导刘亚军同学撰写的《 ――以电视剧(乔家大院)的胡琴配乐为例》及王明春老师指导陈维凤同学撰写的《对民歌“新”唱的思考》两篇论文获聊城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教务处制定了《2014年聊城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方案》,对评选原则、评选范围和比例、评选程序、评选参考指标体系等进行了规定。首先由学院推荐;然后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最后对符合规定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分文史、理学、农工、教师教育四类,由学校本科教务委员会委员分四组按照公平客观、注重实践、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了网上评审和综合评审。
音乐学院长期重视学士学位论文写作工作,制定了《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明确任务与职责,获得良好的效果。通过开设《论文写作》课程,掌握科研方法;通过“开题审查制度”,把握选题方向;通过“过程指导”,厘清写作过程中的问题;通过“论文答辩”,审查论文质量(“预答辩制度”在正式答辩之展开,进一步查找问题;“二次答辩制度”在正式答辩之后进行,对不合格的论文进行再次审查);通过“优秀论文评选”,鼓励教师与学生的教学热情与学习积极性。截止2014年,音乐学院共有5篇学士学位论文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白洁:《中国古代民俗音乐文化奇葩――宋代市井音乐文化的形成与形态》,指导教师牟艳丽(2005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李静:《论“枣木杠子乱弹“的艺术形式与发展》,指导教师吕云路(2008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胡杰:《王皮戏音乐形态研究》,指导教师何丽丽(2012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刘亚军:《 ――以电视剧(乔家大院)的胡琴配乐为例》,指导教师王海华(2014年聊城大学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陈维凤:《对民歌“新”唱的思考》,指导教师王明春(2014年聊城大学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