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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聊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进行线上复试,并进行设备维护和技术保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组长:苏明海

成员:明辉、牟艳丽、何丽丽

  • 疫情防控组

组长:董泽国

成员:荣存福

(三)复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

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 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四)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

1.复试测试预演分工

复试测试预演安排:潘佩佩

复试测试预演助理:杨纪鹏

2.复试测试时间

2020年5月13日下午2:30

二、复试资格

(一)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按照《聊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 “不作弊”。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 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5月15-16

复试地点:学院二楼会议室

  • 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技能测试均不带伴奏,独奏、清唱;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技能测试的招生专业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注意:因专业的特殊要求,为预防网络原因出现的不确定因素,特要求考生在正式测试之前,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要求录制专业测试视频,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到指定的邮箱。技能测试成绩将以在线测试与录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的评定。

视频录制要求:

①提交的视频录像必须是完整的乐曲,不得删减,裁剪。

②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曲目规定要求进行录制,一首作品一个视频文件,视频格式限定WMV、MP4,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

③录像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

④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保证音质清晰;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期间不得中断、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⑤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需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 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 ,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号,就读学校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⑥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钢琴伴奏人员在演唱和演奏人员的右侧出现在画面中。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一律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⑦录像中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等个人信息。

⑧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复试资格。

⑨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11点;

提交邮箱:136762009@qq.com

文件命名方式:一个考生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称为“专业+姓名”;内里单个文件名称为“专业+姓名+曲目名称”。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内容应涵盖专业复试科目的内容,各学科专业须拟定专业课试题库,试题应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须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须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试题难易程度、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教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面试质量。

复试工作运用现场录音录像和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录制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评分记录要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体检

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需要复检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根据调剂计划与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3.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行。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接受调剂的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技能测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排名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

2.做好复试人员排查。摸清复试人员底数,复试现场所有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3.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学院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场所,对发热复试人员安排专门区域进行专人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4.保障物资储备。学院准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额温枪、消毒剂(如医用酒精等)、肥皂或洗手液等。

5.复试现场张贴告示,提醒所有人员佩戴口罩。

(二)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会议室、面试场所、过道通风换气,必要情况下做消毒处理。

2.做好物体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电梯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保持空气流通,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在,无超时超量堆放。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4.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对复试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不得有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5.减少人员聚集。复试评委应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复试。复试场所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复试评委就坐、复试人员之间交谈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复试期间开窗或开门通风。

七、复试监督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聊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    0635-8239267,邮箱:yzb@lcu.edu.cn

复试紧急事件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35-8238917

2、联系手机: 潘老师:18363598111

3、复试事宜通过微信通知。

  聊城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