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首页资讯» 通知公告» 音乐与舞蹈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音乐与舞蹈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组长:苏明海

  成员:牟艳丽、明辉、董泽国

  (二)复试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综合面试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单独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

  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二、复试资格

  (一)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按照《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在复试报到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注: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以每人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试题难易程度、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教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3月27日(星期三)

  报到

  8:30-17:00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

  全体考生

  3月28日(星期四)

  体检

  6:30-10:30

  校医院

  全体考生

  3月28日(星期四)

  专业笔试

  14:30-16:30

  音乐与舞蹈学院301教室

  学科教学(音乐)、舞蹈专业考生

  3月28日(星期四)

  综合面试和技能测试

  16:00-18:00

  音乐与舞蹈学院201教室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舞蹈专业考生

  3月29日(星期五)

  综合面试和技能测试

  8:00-

  音乐与舞蹈学院201教室

  音乐专业考生

  3月29日(星期五)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8:00-12:00

  音乐与舞蹈学院104室

  全体考生

  3月30日(星期六)

  学院上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15点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笔试与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评分记录要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排名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监督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邮箱:yzb@lcu.edu.cn

  聊城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

  2019年3月23日